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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农业固体废物如何回收利用?带你深入解读《固废法》时间:2021-09-27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固废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的职责。 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2019年,全国畜禽粪污产生量30.5亿吨、农作物秸秆产生量8.7亿吨、农膜使用量246.5万吨、废弃农药包装物约35亿件。 (二)总体思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三)总体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主要目标,以畜禽粪肥*地*近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坚持生产环保统筹兼顾、种植养殖协调发展、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市场政府两手发力,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地*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每年建设20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强化秸秆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技术应用,推广配套清洁炉具,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三)全力抓好地膜回收利用。 (四)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五)加强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科技支撑。 (六)广泛开展《固废法》宣传贯彻。 《固废法》原文 |